高静于2012年在医方处体检后,就发现左肾丢失。经过多轮沟通,尚得不到解决,之后起诉至法院解决。经法院审理认定,高静虽然在延安市人民医院、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等6家医院和鉴定单位得出的检查和鉴定报告均指出甘泉县人民医院在2004年高静的手术中存在过错,但2次司法鉴定报告均排除了手术切除左肾的可能,但也不排除高静左肾功能丧失和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关系。
由此,法院判处甘泉县人民医院赔偿高静262240元。高静无法接受这件事,她认为自己的一生都毁了,现在既找不到左肾,也无法知道它为什么消失在体内,这让高静一家崩溃,选择了上诉,但二审依旧维持原判。温州医疗纠纷律师建议患者,就诊前要认清医院资质,不要去没有资质的医院随意作检查,不要签署任何可疑的医疗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