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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力律师,温州医疗纠纷律师,鹿城区人,浙江工商大学毕业,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,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,英语六级,温州市第五届青年律师之星,温州市律师协会201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,温州市政府首批行政咨询入库专家。曾任温州源大创业园创业导师,温州快鹿集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...[更多详情]
来源:网络 作者:李力律师 时间:2016-02-17
需要明确的是患方缺失何种证据材料。如果属于病历材料,患方当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医方提出复印及索取,或者委托律师代为调取。医方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伪造、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,直接认定医方存在过错,承担侵权责任。如果属于缺失患者与医方之间诊疗关系基础证据的,那么将导致无法进行立案。这就需要通过委托律师介入代为调查取证(例如录音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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