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科院一怀孕女博士杨女士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(下称北医三院)猝死,网曝死者家属等50名医闹“占领”医院产科,“砸医院打医生,索赔1000万”。北医三院回应称,杨女士猝死原因为主动脉夹层破裂,并指其家属数十人聚集并滞留病房,在病房大声喧哗辱骂,打砸物品,追打医务人员。1月16日,杨女士丈夫张自强否认有家属聚众闹事和巨额索赔,并要求医院公布监控视频。杨女士死亡后,其单位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曾向北医三院发公函,要求对杨女士离世的原因“作出公正、透明、翔实的调查,给出一份真实、完整的结论”。这被网友称为“中国科学院大战北医三院”,中国医师协会官网亦发布“维权声明”,对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的发函行为提出指责。事实上,“猝死”不代表着医院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患者先天性疾病也会导致猝死。但同样道理,即使患者属于先天性疾病导致猝死的,也不代表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。若在诊疗过程中,医院具有漏诊误诊的,同样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。建议患者家属在发生医疗纠纷时,及时咨询专业人员,进行医疗鉴定,以明确医院的赔偿责任。温州医疗纠纷维权律师团队,致力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,竭诚为您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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