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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师应当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,医疗纠纷律师同样也应当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

来源:网络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6-02-22

2012年12月,上海市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的张强辞去血管外科主任一职,宣布开始自由职业。“离开体制,意味着放弃事业单位的编制,放弃约40万的合法年收入……但这一切都会值得,因为于国、于民、于医都是一条必经之路。于我,则是重新探索自我之旅。”张强在微博中写道。张强的辞职让很多医生“蠢蠢欲动”,6月,北京协和医院急诊科女超人于莺宣布辞职;7月末,该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龚晓明也决定离开协和,表示“要下河摸石头”。
“医患矛盾日益向公立三甲集中,医院的定位和运营出了问题”,张强认定医生自由执业是中国医改的必然趋势;于莺辞职最根本的理由是对现有医师的评定、评价体系,还有SCI文章、科研指标的不满;“我愿意尝试改变,用国外现成的、成熟的模式来改变我们的医疗。”龚晓明说。他提出个人建议:建立全国性的住院医培训制度,开放多点执业,还建议取消医院级别评审,取消手术级别分类等限制医院发展的制度。
近日,笔者又听闻一则小道消息:中国医师将有可能被允许自行开设诊所。不管真假,不可否认的是:名医时代来临,医师应当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,才能获得尊重及其他利益。同样,医疗纠纷维权律师也应当以患者利益为根本,真真切切将工作重点围绕着“维权”两字。温州医疗纠纷维权律师团队,致力于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,将竭诚为您服务。

关键词:温州医疗纠纷 温州医疗事故 律师    医疗维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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